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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展示
民建金华市委会关于做好“廉政建设示范点”全域综合示范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内部监督工作水平,根据民建中央和省委统战部部署要求,民建省委会决定在全省民建深入实施“同心同廉”工程和“民建中央廉政建设示范点”工作,并将金华作为全域综合示范点。为做好全域综合示范点工作,根据《民建浙江省委会关于深入实施“同心同廉”工程 做好“民建中央廉政建设示范点”的方案》,结合金华实际,特制订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三个文件”和“五个纪要”精神,坚持以民建章程、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办法(试行)为依据,全面从严治会,实施“同心同廉”工程和做好“廉政建设示范点”全域示范工作同向发力,积极打造“清廉金华·同心民建”品牌,扎实有效推动会的自身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目标要求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凝聚“同心同廉”工程和廉政建设共识,压实政治监督责任;严明会内纪律作风,提升内部监督能力和水平;做实做细廉政领导班子、廉政机关、清廉基层委、清廉支部、清廉会员企业五个单元建设,形成标志性成果和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1.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准则,以党为师,学习借鉴中共自我革命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的成功做法,把严的基调树起来,把纪律规矩挺起来,把作风建设强起来,全面推进会的自身建设。
2.坚持与主题教育相结合。加强对广大会员的思想政治引领,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将内部监督工作与“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深度融合,将深入实施“同心同廉”工程,做好廉政建设示范点全域综合示范工作作为巩固深化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进一步提升内部监督工作的持续深化。
3.坚持目标导向。深化主体责任,做到“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履职上同心同廉”。统筹安排,科学整体谋划,形成多方联动工作格局,增强内部监督工作实效,推动“同心同廉”廉政建设工作纵深度和覆盖面不断提高。
4.坚持惩防并举。根据民建组织的特点,在建立内部监督惩处机制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统筹开展预防性监督、程序性监督、实质性监督工作。大力弘扬廉洁文化,让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理念深入人心。坚持谈心谈话和廉政清廉提醒制度,持续加强廉政教育。注重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杜绝廉洁风险和漏洞,深化标本兼治。树立“全周期管理理念”,加大对“四风”问题的查处,夯实整风肃纪的堤坝。
5.坚持会内监督与中共纪检监察工作相衔接。加强与中共纪检监察部门衔接协调,主动争取中共市纪委监委特别是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的指导和帮助。共同深入探索监察监督与民建内部监督联系机制、民建成员违纪违法情况和问题线索通报机制;加强内部监督的实践指导和业务培训,推动内部监督不断提升质效。
三、主要任务
1.开展专题理论学习。深入学习民建会章和《各民主党派中央关加强内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国民主建国会内部监督工作条例》《中国民主建国会纪律处分办法(试行)》,将其列入各级领导班子、主体培训班和宣传宣讲的重点内容,不断提升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政治意识。
2.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完善全市内部监督组织体系,市委会设内部监督委员会;各基层委员会设立内部监督小组,由一名副主委担任组长,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担任副组长;各支部设立一名内部监督员,由副主委担任,常态化开展内部监督工作。
3.用好廉政教育基地。在主题教育活动中深度嵌入“同廉”教育,定期组织参观省市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全省多党合作传统教育基地以及民建中央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推进全市民建会员之家清廉文化展陈提升,鼓励有条件的基层组织加强与所在区域纪委监委工作联动,协同打造“同心同廉·廉政教育共建基地”,不断增强知廉、学廉、倡廉、守廉自觉。
4.深化廉政单元创建。围绕民建省委会单元创建标准,积极打造“清廉金华•同心民建”品牌,重点推动“廉政领导班子”、“廉政机关”、“清廉基层委”、“清廉支部”、“清廉会员企业”等廉政清廉单元建设,为“同心同廉”廉政建设夯实组织基础、制度基础。具体如下:市委会层面创建“廉政领导班子”单元和“廉政机关”单元,打造一所网上清廉阵地;各基层委采取“三个一”的方式推进,即创建1个“清廉基层委”单元和1个“清廉支部”单元示范,创建不少于1个“清廉会员企业”示范(浙师大基层委不作要求);市直属支部创建1个 “清廉支部”单元和1个“清廉会员企业”示范。以点带面,久久为功,打造具有民建辨识度的廉政清廉示范项目,助推清廉金华全方位全领域深化。
5.加强理论研究推进。将深化内部监督工作和党派廉政清廉建设研究,注重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和制度性成果,更好指导内部监督和廉政清廉建设实践。
四、工作步骤
1.启动部署。制定《民建金华市委会关于做好“廉政建设示范点”全域综合示范的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建设“廉政建设示范点”综合示范创建工作,并于3月初召开部署动员会。3月中旬前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内部监督小组、制订各基层组织实施细则,并上报市委会。3月底前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完成时间三张清单,并上报市委会;按照创建标准逐项开展创建。4月-5月,进行各基层组织创建督查检查工作,并适时召开推进会。6月底前完成创建工作,并上报创建工作总结及成果展示。
2.推广深化。总结试点建设经验,进一步提炼完善工作举措,健全内部监督体系,提升工作标杆,助推深入实施“同心同廉”工程和廉政建设示范点工作,总结好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在全市面上推广。
3.长效推进。及时总结深入实施“同心同廉”工程和“廉政建设示范点”的金华工作经验,深化推进内部监督工作实施过程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清廉金华·同心民建”品牌。
五、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市委会成立创建“廉政建设示范点”全域综合示范领导小组,全面认真抓好各项任务和举措的落实。组长:杨坚明;副组长:吴明根、朱慧刚、王红霞、卢森军;成员:于仁光、丰群飞、周诚伟、郑梁梁、张啸尘、郑平、鲍建锋、陈皖东、杜政、陈满荣、何勇钢、金拥政、周志平、吴琤、吴成辉、卢振中、金天寿、邹雪美、傅俪见、吴竟然。
2.落实工作责任。将深入实施“同心同廉”工程,开展“廉政建设示范点” 全域综合示范建设,纳入市委会重点工作,主委会、市委会定期专题研究,不断推进和完善示范点工作。各基层组织主委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带领关键少数进一步形成工作共识,明确责任,稳步推进试点工作。
3.坚持统筹推进。有序推进同心同廉工程和示范点工作的实施,根据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加强市县(区)联动,做到重点明确、路径清晰、衔接有效、齐头并进。
4.加大宣传力度。在会内宣传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及时宣传报道全域综合示范点创建的好经验好做法,各县市区基层委、浙师大基层委、市直属支部要及时将示范点开展情况报告市委会。





















































3. “廉政建设示范点” 领导小组设立内部监督小组,由一名副主委担任组长,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担任副组长。
7. 举办清廉讲座及清廉教育活动,“廉政建设示范点” 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的清廉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各支部每季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清廉教育活动不少于1次。



















































